为切实保障叶城县药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消费者药品投诉举报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药品股、市场监管所要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对辖区内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工作。
二、设立面向社会投诉举报电话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全国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998-12345
叶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电话:0998-7282500
要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受理登记投诉内容,并指定专人做好投诉处置工作。
三、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认真做好投诉举报记录,需要转交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转交相应职能部门,并健全移交手续,不得互相推诿或拖延不办。投诉举报处理要及时规范,处理率要达到100%。
四、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药品安全重大事件的投诉举报,要及时报告县政府主要领导,统一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处理。
五、综合股要认真做好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卷的档案管理和资料保管工作,并对投诉举报定期进行统计,每季度将本部门或辖区内的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及处理情况汇总后,报送局党组。
六、严格执行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相关股、所对药品安全投诉举报落实报告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并对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进行定期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