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兰陵县安德大药房(个人独资)等 2 家药品经营企业存在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等不具备原 许可经营条件的情形,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药 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二十七条规定, 现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特此公告。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 年 7 月 9 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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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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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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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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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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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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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县安德大药房(个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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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DB539E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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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1324MAD0GGYH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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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镇金山村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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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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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陵县宁康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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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DB539E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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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71324MA3RR606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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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龙沂庄沿街红绿灯北路西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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