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医疗救助工作,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在充分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局联合有关部门起草并完善了《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修改意见,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意见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3日至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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