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府动态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9 信息来源:查看

尊敬的各位参保人: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定医保结算数据真实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根据《海南省保障局关于规范使用有效身份凭证进行医保结算的通知》(琼医保〔2023〕32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各定点医药机构需严格执行实名制就医购药等相关规定,禁止手工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社保卡号进行医保结算。请各位参保人在就医买药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实体卡)或社保卡(实体卡)进行医保结算。

    为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