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现将《合山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合山市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村卫生室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落实村卫生室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桂卫农卫〔2011〕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原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1〕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依据
绩效考核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并结合自治区和当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绩效考核、资金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文件要求。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府办村卫生室乡村医生。
(二)考核内容。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9〕12号)“原则上将原12类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精神,考核内容为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工作内容,原12类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三、绩效考核方式
(一)完善考核方案。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补助标准的变化,制定统一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合理分配任务,细化考核细则。避免将乡村医生客观难以完成的工作任务如心电图、B超等辅助检查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防止将村卫生室用药数量作硬性数额规定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指标等,防止和杜绝利用绩效考核截留、扣减、挤占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各镇卫生院根据市卫生健康局印发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制定本辖区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批后执行。
(二)考核主体和具体方法。各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考核采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可以采取抽查或自查的方式进行,年终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考核一般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问卷调查、电话访谈、入户访谈等形式。现场考核可以采取不同乡镇之间或同乡镇不同村卫生室之间交叉检查。
(三)考核结果应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作为补助资金发放的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下一年度是否承担项目任务、续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分不合格、合格及优秀三个等次,对应的100分制的得分情况分别为70分以下(不含70分)、70分~90分(不含90分)及90分以上(含90分),考核结果优秀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核算补助资金之后,另外给予每个村卫生室不低于10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对于常住(服务)人口少于1200人的、距离卫生院5公里路程以上的村卫生室,在考核分数结果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分、2分的加分(2项也可以累加)。对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除扣减当年补助经费外,还应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卫生院根据考核结果与村卫生室结算补助资金,及时拨付资金给乡村医生。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1号),政府办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一个年度内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退出政府办村卫生室执业。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流程
1.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各镇卫生院根据市卫生健康局印发的乡村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制定本辖区绩效考核方案,并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批后执行。
2.签订项目工作责任文书。每年年初,各镇卫生院应和辖区内村卫生室签订工作责任状或项目工作协议书,明确村卫生室服务人口数、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具体工作任务、各项目达标率。通过协商,应明确村卫生室具体能完成的工作量和资金补助方式,对于村卫生室不能完成的工作任务,村卫生室应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第三方专业医疗卫生机构,并和接受委托的机构签订协议,考核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相应的资金调整给接受委托的服务机构。
3.开展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各镇卫生院按月或季度对辖区内村卫生室进行日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天,并通报考核结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4.发放补助资金。将考核结果与补助资金挂钩,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结算,及时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给村卫生室。
(二)加强业务培训
提高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规范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三)其他
各镇卫生院负责对辖区村卫生室进行绩效考核,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考核要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考核结果与排名情况须公示,考核结果要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补助资金结算发放资料报局基卫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