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保局下发《关于组织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市安排部署定点医疗机构对2021年度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自2022年1月底开始,到3月底结束。自查自纠的对象为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2021年度住院结算病历,重点是对照检查和整改近年来省、市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中超医保限制用药问题、过度检查问题、过度治疗问题、违规收费问题、医保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对自查自纠行动中认真对照检查,主动整改问题并足额退回违规费用的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免于处罚,对自查整改不彻底、行动开展不扎实的医疗机构,将在今后检查中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行动展开后,市、县两级医保部门将严格按照安排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提高三个阶段划分,开展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抓好问题整改和规范提升,建立健全医保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