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推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实现新提升,金华市局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级监管工作进行部署和细化规定,要求市县两级强化协作,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分级监管职责。市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域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工作,县级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营分级监管的具体工作,根据监管级别,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和覆盖率。
二是明确重点监管品种。综合分析全市医疗产品监督抽验、不良事件监测、产品召回、质量技诉、风险会商情况等因素,对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进行补充调整,制定了《金华市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2023年3月)》,该目录将根据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原则上每年调整1次。
三是明确分级细化规定。根据全市医疗器械经营的风险程度、经营业态、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监管信用情况,结合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产品投诉状况等因素,将医疗器械经营 企业分为四个监管级别,对各个级别的认定和要求进行了具体规定。
下一步,金华市局将定期对全市辖区医疗器械经营安全形势进行研判,分析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分级监管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实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