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发展,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行为,提高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伤病员,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健康委起草了《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箱:hzsfjbsk@hz.shandong.cn,并在标题注明“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菏泽市司法局,地址:菏泽市和平路1281号,邮编:274020,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菏泽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
菏泽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