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市医保局组织召开阳光采购暨基金自查自纠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上,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药品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镇江市医疗保障局、镇江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细则(试行)》三个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并结合三个文件精神对各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中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会议还对《2022年镇江市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要求各医疗机构重点针对高值医用耗材使用、肿瘤靶向药使用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执行情况,结合《镇江市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负面清单》以及各类医保政策文件和规定开展自查自纠,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
扬中市医保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施荣祥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是中央深改委、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制定的政策,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推手,各医院要将集采工作当成政治任务完成;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和引导,国家、省组织集采的药品(医用耗材)都经过了临床、药学等多部门专家的筛选,安全性、疗效和性价比都是经过验证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引导患者使用集采药品。他强调,医疗机构一定要做好集采工作的配套保障工作。确保参保人能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同时按“两个允许”的要求,将改革红利传导到一线医务人员。
扬中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市公立医院分管领导、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