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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州市第二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大亚湾区人社局、仲恺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关系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为提升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医保政策掌握和运用水平,规范诊疗行为,为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2022年,我局组织举办了我市首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基本基金知识竞赛,得到广大定点医疗机构广泛支持,医护人员积极参与,取得良好效果。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期间,组织开展我市第二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和贯彻实施,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守好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围绕“安全规范用基金 守好人民‘看病钱’”宣传月主题,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普及医保政策,以竞赛促学习、以学习促贯彻,提升全市医师、药师、技师等医技人员的医保政策知晓率和医保服务能力,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单位

(一)主办单位: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二)承办单位: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时间安排

(一)常态化答题(线上):4月1日-4月18日(初赛时间除外)。

(二)初赛(线上):4月8日上午9:30-11:30。

(三)决赛(现场):4月22日下午2:30-6:00。

四、参赛对象及人员

参赛对象:全市一级以上有住院部的定点医疗机构;

参赛人员:医护人员(要求持有相关资格证的医师、护士、技师、药士、药师等),需在填写资料时选择相应人员类别。

五、竞赛规则

本次活动分常态化答题和正式竞赛,正式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轮比赛进行。

(一)常态化答题。常态化答题的题目包括100%初赛试题+30%决赛试题,参赛单位可在常态化答题期间组织医护人员按操作指引(附件1)参与答题,答题得分记入常态化答题得分,同1人多次答题的,取最高分计算。常态化答题时间截止后,以医疗机构得分80分及以上的医护人员人数占医护人员总人数比例(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的高低进行排名(医护人员人数以各医疗机构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才报表》中“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年度数据为准)。

(二)初赛。初赛由各参赛单位组织参赛人员参加线上答题,参赛人员需在初赛指定时间(4月8日上午9:30-11:30)按操作指引点击进入答题,在限定时间内进行作答,初赛每人有一次答题机会,点击“提交答题”后,即为成功参赛并不得再次答题。参赛单位成功参加初赛人数须占参赛单位医护人员10%以上的,参赛单位成绩方为有效。初赛成绩计算方法为:医疗机构参赛人员总得分/参赛人数=医疗机构初赛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同一级别医疗机构以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分别取前7、3、6名共16个参赛单位进入决赛,得分相同的,取参赛人数多的进入决赛。对初赛排名前20名的参赛个人予以奖励(相同分数情况下,答题用时最短的排名靠前),初赛结束后7日内,由市医保局在政务新媒体(“惠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决赛的医疗机构名单及初赛获奖人员名单(其他机构可以通过页面底部点击查看机构排名查询自身机构排名情况),同时通知医疗机构做好决赛准备。

(三)决赛。在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惠州大道东平段176号,新开河桥交警支队旁)五楼多功能会议厅举办现场比赛,具体比赛规则以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竞赛内容

(一)《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二)现执行医保相关政策;

(三)现执行物价收费政策的理论知识与实操性知识。

七、竞赛激励

(一)对常态化答题得分排名前10名的医疗机构,由市医保局给予通报表彰。

(二)已完成医保基金监管“云承诺”且当年无因违反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政策被医保行政部门处罚的参赛人员,常态化答题满分且经本人申请后,探索列入惠州市医保信用红名单,享受相关激励措施(本年度可享受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医院提供的门诊先诊疗后付费、住院5万以内免收住院押金等服务,以及市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的窗口优先服务等激励措施)。

(三)对初赛排名前20名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相同分数情况下,答题用时最短的排名靠前)。

(四)以决赛得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6名,分别给予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医护人员对医保政策掌握程度关系医保基金安全使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做好知识竞赛的组织报名和学习辅导工作,营造医务人员学医保、懂医保的良好氛围,执行医保政策,坚守医保红线,切实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各县(区)医保行政部门(含大亚湾人社局、仲恺社会事务局,下同)要结合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医疗机构是否掌握医保政策进行检查,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运行效率。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各县(区)医保行政部门要及时第一时间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参加竞赛,收集参赛医疗机构承诺书和联系人回执,汇总后于4月4日前经粤政易交市医保局(市直医疗机构直接报送市医保局)。各参赛单位积极印发或转发惠州第二届医保基金知识竞赛海报,发动广大医护人员参加竞赛,提高医保政策知识水平。


惠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9日

附件2:

惠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诚信服务承诺书


为规范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行为,严格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医保权益,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管理、医疗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医保各项政策,切实履行《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三、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参与、不协助并制止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四、积极配合、协助各级医保部门开展的稽核、检查工作,按规定开放信息系统、如实提供资料、安排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五、做好机构员工行业知识、医保政策培训,做好行业自律,诚信经营,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二届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知识竞赛

医疗机构联系人回执


参赛单位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备注









 

附件3:

医疗机构参赛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参赛单位

联系人

手机号码

备注






























































注:此表由县区医保行政部门汇总后连同医疗机构承诺书、报名回执一同报市局。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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