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部省属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挖掘、整理我省优秀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加强民间中医宝贵财富的活态传承,提升中医药防治疾病特色能力,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开展湖北省首届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征集活动,现将《湖北省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征集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 芦妤 027-87823021
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谢莺 13317159551
电子邮箱:hbszxyjhyy2021@163.com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政务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湖北省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征集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通过抢救、挖掘、保护、整理、研究、推广一批技术成熟、方法独特、安全有效的优秀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让中医药更好造福人民群众,为促进中医药强省和健康湖北建设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一)挖掘、整理湖北省优秀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提升中医药防治疾病特色能力;
(二)制定《湖北省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操作规范》,推广应用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
(三)加快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传承,培养中医药特色人才;
(四)增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五)面向全民普及中医药文化知识,丰富中医药文化传播载体,掀起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的热潮。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承办单位: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四、工作内容与程序
(一)征集内容
本着“安全、有效、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原则,遴选中医药特色浓郁、优势明显的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人征集。
(三)征集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具备:
1.已取得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执业证、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52号令)规定,取得《传统医学师承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2.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人员。
申报技术(疗法)需具备:
经过临床验证,对某些病症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四)征集流程
1.组织推荐(2021年11月30日前):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学会、协会遴选当地特色鲜明,疗效显著的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组织个人填写《湖北省首届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征集表》,各单位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将征集表电子版及汇总表word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2.初审(2021年12月31日前):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
3.复审(2022年1月31日前):依托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首批湖北省民间特色技术(疗法)。
4.临床验证(2022年3月31日前):邀请申报人到医院进行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试验,确立首批湖北省中医特色技术(疗法)名单。
5.初审、复审、临床验证方案根据征集项目情况另行制定。
五、其他事项
(一)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负责活动的领导工作,积极动员相关组织单位报送项目,对最终入选的项目将推荐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入选民间中医药传统知识(技术)数据库。省中西结合学会、省中西医结合医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立湖北省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工作小组,负责技术方案制定和实施;成立湖北省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专家小组,负责技术(疗法)论证和评审。
(二)加强宣传推广,组织媒体对征集活动进行宣传,在征集进程中对优秀技术(疗法)等组织实地拍摄宣传视频,采写新闻稿件,扩大宣传覆盖面。对确立的首批湖北省中医特色技术(疗法),制定《湖北省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操作规范》,在全省范围进行培训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