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昆明市医疗机构申请协议管理评估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昆明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准入管理的通知》(昆医保通〔2018〕30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签约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医保通〔2020〕46号)相关规定,昆明市医疗保险中心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工作会议,现将通过结果公示如下:
一、 医疗机构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本期有家1医疗机构申报评估类医保服务项目,审定共有1家医疗机构通过全部申请项目。
二、 医疗机构离休类医保服务项目情况
本期共有1家医疗机构提出了离休类服务项目申请,审定1家医疗机构通过全部申请项目。
三、 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8日止,共三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审定标准有疑问的,可向县(市)区医疗保险中心及市医疗保险中心咨询,对审定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反馈意见。(注:医疗机构申请协议管理和省市定点结果公示表可在网站资料下载查看)
联系电话: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65951954
市医保中心定点机构服务处63965744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