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府动态
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信息来源:查看

各市、州、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省医保局办公室 省财政厅办公室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医保办〔2021〕25号),现对《湖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指导规范》(鄂医保发〔2021〕51号)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事项(包括“出具《参保凭证》”和“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两个子项)进行调整,主要涉及服务对象、办理流程、办理材料、承诺办理时限和样表等内容,调整后的指导规范详见附件1和2。各地在现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办理”业务时,如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附件中对应的样表(线上办理不需此表)。

    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