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府动态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明确《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有关补充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现就《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划与建设标准》(京卫基层〔2022〕2号)中科室配置面积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科室配置面积应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62号)要求,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和医技科室用房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每间使用面积不低于国家标准,如全科诊室每间不宜低于10平方米、治疗室每间不宜低于8平方米、处置室每间不宜低于8平方米等。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应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