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巩固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保局等八部委《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由辽宁省医疗保障局牵头,全国各省组成采购联盟,委派代表组成硬脑(脊)膜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采期满接续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办公室,代表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接续采购,由辽阳市医疗保障局承担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现发布《硬脑(脊)膜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采期满接续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编号:SJLM-32-HC2026-1)》,请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参与。
硬脑(脊)膜和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采期满接续
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办公室
(辽阳市医疗保障局代章)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