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做好国家组织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现开展需求填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量产品范围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消化道球囊扩张导管、胆胰取石球囊导管、食道支架、肠道支架、胆道合金支架、胆道聚合物支架、胰管支架、电子成像胆胰导管、普通消化道导丝、经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消化道导丝、消化介入取石网篮、消化介入碎石网篮、静脉曲张/组织套扎器、不通电(冷切)圈套器、通电(热切)圈套器、消化介入内镜吻合夹系统、消化介入内镜止血夹、消化介入注射针、消化介入凝血钳、组织切开刀、快速交换乳头切开刀、非快速交换乳头切开刀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
二、医疗机构范围
有使用消化介入类相关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医保信息平台(网址:fuwu.nhsa.gov.cn,选择“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服务—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息填报”模块)提交采购需求,需填报的品种通过系统“需求量填报管理”模块查看。
医疗机构参考2025年、2026年1—5月实际采购量,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从有意愿供应本辖区的企业中选择本单位临床需要的耗材产品,并填报每个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的严肃和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需求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分管耗材采购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盖章件。平台支持按系统内规定数据格式的模板一键导入采购需求数据。
医疗机构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新增或无法沿用原账号信息的,由区级医保部门汇总辖区医疗机构信息后,报市医保局统一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四、填报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报量。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是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制度安排,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各医疗机构应指定熟悉相关工作的专人负责,如期完成需求量填报工作,确保报量真实、合理、准确。对具体工作人员做好纪律提醒,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防范医疗机构账号被他人利用、篡改需求量等问题。各区医保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畅通与医疗机构沟通渠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布对外咨询电话,做好操作指导,对于反应映集中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市医保局。
2.结合临床,如实准确报量。各医疗机构综合考虑临床变化,足量报量。部分消化介入类医用耗材涉及多个临床科室使用,请各医疗机构结合全院实际临床使用需求,完整填报需求量。近年使用量连续上升、趋势明显的品种,以及临床使用地位改变、上升潜力明显的品种,可适当增加报量,力争达到平均历史采购量的100%。同时,针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调减、就诊人群减少等情况,允许适当减少报量,但须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报量工作坚持尊重临床实际、接纳技术进步的原则,医疗机构既可以填报有历史采购量的产品,也可填报“临床使用有意愿、履行入院程序有预期”的新型号、新产品。医疗机构报量但未中选或中选产品带量后的剩余部分,将按规则二次分配给其他中选产品。对于基本医保以外使用的耗材产品,例如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特需医疗、国际医疗使用的耗材产品,可不纳入报量范围。
3.严格审核医疗机构报量。各区医保局认真审核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报量低于2025年采购量80%的,医疗机构须在系统内上传情况说明,具体阐述报量低于80%的原因,并由医疗机构分管耗材采购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有历史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要重点核实并要求其作出说明,后期落地执行时予以重点关注;要认真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上传的情况说明内容不充分、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或缺少签字盖章等情况,及时纠正差错。对于有量不报、报而不采、采而不足的医疗机构,国家联采办将适时会同各级医保部门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作为医保飞行检查的内容之一。
五、时间安排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6年8月5日-8月14日12时;各区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4日17时。
填报系统关闭后,联合采购办公室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的分管耗材采购的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医保主管部门,经市级医保部门审核后报送联合采购办公室。
项目期间咨询电话:55528886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