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医保局牵头的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及输注泵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历史及需求量填报工作,就相关填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量产品范围
(一)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医用耗材(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十五位为C02051900114000开头的产品)。
(二)输注泵类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输注泵类医用耗材(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前十五位为C14230120200002开头的产品,不含胰岛素泵),分为机械泵、电子泵Ⅰ、电子泵Ⅱ三个产品类别,其中电子泵Ⅱ为带信息管理系统的电子泵,且信息管理系统须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能够实现输注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包括数据监控、流量监控、数据汇总及统计分析等功能。
二、医疗机构范围
我省有采购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及输注泵类医用耗材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三、填报方式
本次填报采用线上直报方式,医疗机构登录江苏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报量系统(网址:http://223.111.68.71:18083/tps-local/login),选择“耗材招采管理”—“密网支架类及输注泵类耗材集采历史量和需求量填报”,提交历史量及采购需求,需填报的品种通过“产品目录信息查询”菜单查看。
医疗机构同时填报历史采购量和未来一年采购需求量。历史采购量统计时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采购需求量为未来一年采购周期的需求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历史采购量的80%。医疗机构参考历史采购量,结合临床使用状况、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从有意愿供应本地区的企业中选择本单位临床需要的耗材产品,并填报每个耗材产品未来一年的采购需求量。为保证数据填报工作严肃准确,各医疗机构提交需求时,须上传经医疗机构分管耗材采购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的盖章件。
四、填报要求
1. 精心组织安排。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精心组织,督促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按期完成历史和需求量填报,确保报量真实、合理、准确。相关医疗机构要加强账号管理,防范被他人利用、篡改需求量等问题。
2. 如实准确填报。血流导向密网支架类及输注泵类医用耗材涉及多个临床科室使用,医疗机构应结合临床完整填报需求量,原则上不得少于历史采购量的80%。针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调减、就诊人群减少等情况,允许适当减少报量,但须作出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报量应既要尊重临床实际,也应接纳技术进步,既可填报有历史采购量的产品,也可填报“临床使用有意愿、履行入院程序有预期”的新型号、新产品。对于基本医保以外使用的产品,例如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的特需医疗、国际医疗使用的产品,可不纳入报量范围。
3. 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要严格审核辖区内医疗机构填报数据,报量低于历史采购量80%的,应要求其阐述具体原因,并上传经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情况说明;有历史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要重点核实并要求其作出说明,后期落地执行时予以重点关注;要认真检查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采购需求量与实际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符、上传的情况说明内容不充分、系统内需求量与纸质盖章扫描件需求量不符或缺少签字盖章等情况,及时纠正差错。
五、时间安排
1. 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填报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1日;
2. 地市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2日17时。
3. 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保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六、联系方式
四川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