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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第三次提醒医药企业及时作出守信承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3

各药品生产许可持有人,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销、配送企业:

按照中心《关于贯彻执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在广西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已经中标(挂网)药品或医用耗材的有关生产、经销、配送企业应在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信用承诺工作。截止至3月22日,尚有7108家企业未按要求完成信用承诺(详见附件1),其中审核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有:未递交书面承诺、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等。

逾期未承诺的,自2021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其新的投标或者挂网申请;自2021年6月1日起,其已中标或挂网的医药产品,如有其他企业保障供应或有替代品满足临床需要的,予以撤网。为避免因承诺不及时影响供应保障,请各企业及时完成信用承诺工作。

附件:1.未按要求完成信用承诺的企业名单http://gxyx.gxyxcg.gxzf.gov.cn:8001/guawang_sys/index_gw.asp?guawangid=FCK15370020210323t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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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平台血管介入类生产企业领取帐号后维护企业信息后只能保存显示已填报未送审,这是正常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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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2/25 11:59:45
       
  • 广西配送企业报名了多久公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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