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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SH-HD2020-1)标期延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6

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上海市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集中采购(SH-HD2020-1)中选产品续约的通知》(沪药事药械〔2021〕3号)相关规定,本市人工晶体集中带量采购结果将于2022年12月27日到期。根据本市人工晶体集采接续采购工作计划安排,上海市医用耗材(人工晶体类)集中采购(SH-HD2020-1)标期将延期至下一轮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之日。
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做好产品供应保障工作,除遇国家及本市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供断供。其他规定继续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医疗机构、企业在人工晶体产品采购、使用、供应上的问题请及时向市药事所反馈。
特此通知。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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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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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上传发票错误,但医院已经验收,医院让我自己去窗口解决,具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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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4 13:52:49
       
  • 请问一张配送单对应多张发票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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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4 13:53:40
       
  • 业务流程变了,授权变更经销商,之前做的授权需要操作终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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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4 13:5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