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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1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规范医用耗材挂网和采购交易行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升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支持服务医药价格改革与管理的意见》(医保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网范围

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备案的医用耗材(含参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下同),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消毒清洗灭菌类产品、按照药品管理的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均应通过甘肃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申请挂网。

二、挂网管理

(一)企业挂网

1.取得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的同一注册证必须委托同一企业申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或证明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要求,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组织生产。作为供应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及时、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满足医疗机构临床使用需求。

4.不存在生产环节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省级(含)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情况,与生产环节无关的除外。

(二)产品挂网

1.具有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凭证、卫生许可证等。

2.挂网产品2年内未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质量检验不合格。

3.中选企业的中选品种在集中带量采购周期内新批准增加的注册证或中选注册证新增包装规格,按不高于本企业(含关联企业)同产品类别最低中选价格申报挂网。如涉及不同装量产品时应参照药品差比价关系换算。

4.新申报阳光挂网的产品,须提供3省挂网价证明。对于符合国家和省级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相关要求的创新产品、公共卫生事件所需产品,通过绿色通道挂网。

三、动态调整

挂网产品动态调整主要包括挂网产品目录调整、状态调整和价格调整。

(一)目录调整

我省挂网产品目录分为带量采购目录和阳光挂网目录。国家、省际联盟和甘肃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纳入带量采购目录中选子目录,非中选价格联动产品纳入带量采购目录非中选子目录。其他挂网产品均纳入阳光挂网目录。

(二)状态调整

根据产品挂网状态,区分“活跃区”、“不活跃区”。在招采子系统有实际交易的纳入“活跃区”,新申报或1年以上无实际交易的产品纳入“不活跃区”。“活跃区”和“不活跃区”内医用耗材均为正常挂网状态。

“不活跃区”内医用耗材产生实际交易且有全国最低价的的次月转入“活跃区”。

(三)价格调整

1.挂网价调整

按照“从新就低原则”,每月底系统自动将新申报挂网产品的全国最低挂网价更新为我省挂网价,有挂网价的产品自动与更新维护的全国最新最低挂网价进行对比,取二者低值更新为最新挂网价。

2.价格联动

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同产品在国家、省际联盟(省级)产生更低中选价格,按照各集采项目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非中选产品价格联动产品,按照不高于同类产品中选最高价和该产品全国最低价二者低值确定为最新挂网价。

所有挂网产品,其他省份出现最新最低挂网价格时,须在30日内完成我省价格更新维护。如涉及政策调整或产品价格治理等情形,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完成挂网价格调整。

3.申请降价

有挂网价的产品可通过招采子系统自主进行降价,经公示无异议后更新挂网价。

(四)医保编码调整

为促进医用耗材分类“有据可查、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获得国家医保编码的产品,及时修正挂网产品目录分类、转换比等错误信息,维护和更新最新医保编码;不属于国家医保局赋码范围的产品,选择“暂未取得医保编码”维持原状态挂网。

四、撤销、暂停挂网

(一)暂停挂网

1.产品注册证、产品(组件)或规格型号(code)因信息有误审核不通过的,对应产品暂停挂网。

2.注册证到期的,该注册证下所有产品暂停挂网。

3.未进行价格联动的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暂停挂网。

4.挂网产品3个月以上未选择配送企业的产品暂停挂网。

5.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省级集采机构认定应予暂停挂网的其他情形。

(二)撤销挂网

1.企业申请撤销挂网或暂停交易超过1年的;不活跃区产品1年后无交易的;国家医保编码赋码范围内产品,未维护医保编码的;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情况的;经查实产品未按要求申报全国最低价,要求以核实后的全国最低挂网价为基础下调10%,企业不予确认的;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处置要求撤销挂网的。发生以上情形之一的,取消该产品挂网资格。

2.重复医保编码(耗材27位,试剂22位)挂网产品处置,有挂网价或全国价的,保留低挂网价;有交易的,将交易记录合并后保留一条;无挂网价、无全国价且无交易的,保留第一次维护的产品信息,其余撤销挂网。

(三)恢复挂网

撤销挂网产品原挂网记录按照“留低不留高”的原则处理。原挂网记录后台长期留存备查,不在前台展示。

撤销挂网产品申报恢复挂网的,撤网满1年且申报价格不高于原挂网价格的,可直接恢复挂网;高于原挂网价格的,撤网满2年后可按新产品申报挂网。

五、公示及申诉质疑处理

1.公示。依据医用耗材企业提供的相关企业、产品信息,经复核后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接受申诉质疑,公示无异议,即可挂网。

2.申诉质疑。申诉质疑实行实名制。接受公示期内5个工作日企业的申诉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申诉质疑企业须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证据材料,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对存在虚报、瞒报价格的企业,一经查实,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有关规定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规范网上议价

采购主体: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应参加,引导和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支持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其他卫生机构在承诺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参加。

采购主体对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按中选价格直接采购。

采购主体对阳光挂网产品(除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进行议价采购,议价时不得高于挂网价(含非中选价格联动)、全国最低价。

采购主体和生产经营企业在议价采购时秉持诚信经营、公平合理原则,不得以低于综合成本的价格进行捆绑销售、低价倾销等恶意竞争。

(二)加强补单管理

为规范管理,采购主体在采购阳光挂网产品后,需在验收入库后2个月内通过招采子系统补单上传采购信息,采购集采中选产品应按照集采政策要求补单。信息上传后,通知相关生产企业于7个工作日内在招采子系统进行采购信息确认。我省未挂网但实际采购的产品,采购主体应提醒相关企业申报挂网。因挂网价格降价后不能进行补单的产品,需及时通过历史采购订单补录端口进行补单,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不及时补单的视为线下采购。

(三)保障临床供应

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因不承担中选产品相关义务、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采购协议、不履行供货承诺、无正当理由撤销挂网等原因,影响临床使用,各医疗机构应及时上报,各级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通报、约谈、责令整改等方式责令企业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处置。

(四)加强企业守信经营

实行生产、经营(配送)企业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承诺制度,强化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域失信评级。对企业在挂网过程中未按要求及时申报、申报不实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况,对企业员工个人、代理企业、经营企业作出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商业贿赂、企业不能履约供应和及时配送(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予以处置。

既往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相关规定为准。本通知执行期间,若国家有关政策出台,按国家政策执行。

七、工作要求

按照本通知的各项工作要求,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的组织实施,挂网产品动态调整,集采中选产品挂网,非中选产品挂网及价格联动,定期对挂网医用耗材价格、采购和配送情况进行监测和统计分析,省医保局全程指导监督。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5月29日

留言板

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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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普耗企业维护资料时间什么时候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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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25 10:59:21
       
  • 单位(按最小包装数量填写)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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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2 14:05:48
       
  • 生产企业如果自己配送自己公司的产品直接入院这种的话需要开通配送角色权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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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2/2 14:06:58
       
  • 公司法人也变更了,那医药价格承诺函是先上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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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13 10:48:43
       
  • 怎么办理CA数字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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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4 9:56:41
       
  • 是不是用户名密码也可以申报,不用办理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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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4 9:58:06
       
  • 生产和经营能共用一个CA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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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4 10:00:33
       
  • 请问一下对于新上市的产品,没有形成销售和没有成功挂网的,咱们这边的价格申报应该怎么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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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4 10:03:23
       
  • 请问动态调整里面有个型号是交易状态,但是那个挂网目录那里还是备选目录,是不是要所有型号都是交易才可以成为采购目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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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6 14:11:29
       
  • 公司是生产企业,想要再申请一个配送企业账号,需要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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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6 14:17:07
       
  • 产品增补对医院等级有要求吗?是不是二级以及二级以上的,系统内有的医院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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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1 17:01:54
       
  • 医院的采购申请单有模板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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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 16:39:39
       
  • 平台增补对医院有要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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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7 9:21:07
       
  • 请问我们家的身份是生产配送企业,现在我们想要配送其他厂家的产品,还需要再申请配送企业的账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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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7 9:21:51
       
  • 配送企业授权书上传到系统以后多久可以审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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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17 9:22:28
       
  • 新增产品可以用省外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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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14:17:40
       
  • 在休眠目录的产品,后期会需要配送企业上传发票才能进交易目录吗?还是有采购订单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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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8 15:19:36
       
  • 我们产品组件内各CODE编码的包装规格都不同 平台上的单位也是按照包装单位来的 如果按组件调价的话我们价格都有问题,请问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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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9:53:33
       
  • 注册证没过期,就是生产地址变更了,请问怎么在平台更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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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7 16:18:02
       
  • 变更配送企业法人,需要在阳光采购网重新提交审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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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6 14:40:42
       
  • 产品在陕西已经调整到限价目录,在甘肃平台如何从备案目录转到限价目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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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10:01:06
       
  • 做耗材的公司如果没有经营许可证能不能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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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16:47:39
       
  • 请问上传发票到系统也需要打印出来盖企业公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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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17:06:49
       
  • 注册证新增产品规格已变更完,产品管理这边要新增该变更好的注册证的几个新规格,这算是产品变更还是新增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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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5 10:50:44
       
  • 申报的产品想要增补规格,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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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4 14:20:59
       
  • 配送企业怎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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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9 11:10:32
       
  • 增补申报的产品资料提交以后是否需要医疗机构在阳光采购平台上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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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5 14:35:41
       
  • 维护企业信息那里纳税表和资产表是必须要提交吗?没有提交情况说明,会影响后续交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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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5 14:36:48
       
  • 耗材上报医疗机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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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5 14:37:45
       
  • 体外诊断试剂增补时间一般为25-30号,现在可以增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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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5 14:47:58
       
  • 系统提交资料后什么时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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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3 14:42:18
       
  • 请问注册证到期维护的,周一已经送审,也是需要月底才能审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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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3 14:43:11
       
  • 产品增补中有一个选择医疗机构,但是目录中找不到要怎样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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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3 14:44:02
       
  • 新增不了产品信息要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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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9/23 14: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