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及医用耗材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各相关企业,医疗机构: 自新型冠状病毒引发肺炎疫情以来,濮阳市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本着对濮阳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救治患者的医疗保障工作,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及医用耗材,实行特殊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在疫情期间以质优价廉、不涨价供货的相关企业,在我市以后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时,经确认,给予加分。 二、相关企业按照规定提出挂网申请后,建立绿色通道,随时增补挂网:未列入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的,允许医疗机构按规定自主备案采购。濮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