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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挂网采购信息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2

相关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和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6 号)要求,按照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挂网采购工作安排,现将企业申报的相关产品信息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具体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22年3月22日-24日。

二、质疑方式

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相关企业在公示期内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和书面质疑材料等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jlsggzyqxc@163.com。请质疑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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