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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省第八轮耗材带量采购报量和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8

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第八轮耗材带量采购报量和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省第八轮耗材带量采购报量和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详见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3/17/art_74038_10834854.html)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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