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第八轮耗材带量采购报量和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江阴、宜兴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督促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省第八轮耗材带量采购报量和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通知 (详见http://ybj.jiangsu.gov.cn/art/2023/3/17/art_74038_10834854.html)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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