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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际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接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5

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组织人社局,各县(区)医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自治区药品集团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际联盟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接续工作的通知》(桂药采办发〔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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