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配送服务管理,简化挂网产品配送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药品耗材及时配送供应。现将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挂网产品的配送申请及审核流程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企业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系统对挂网产品申请配送完成后,系统直接建立配送关系,取消医保部门原在湘西专区系统的初审、复审环节。 自2026年3月8日起各配送企业在线提交配送申请后,系统将直接建立配送关系。
二、各配送企业继续按原方式在线提交配送申请,同时需上传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承诺书》扫描件,同时填报授权期限等相关信息,纸质原件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配送承诺书》中列明的配送产品信息与湘西专区系统挂网产品信息需完全一致。
三、生产企业授权的《配送承诺书》授权期限原则上为一个自然年度,集采产品也可按集采周期授权配送期限,配送授权期限过期后配送关系会自动作废,配送企业需在授权期限未满前在湘西专区系统进行配送授权延期更新,上传新的《配送承诺书》。
四、湘西专区系统于4月1日起开放配送申请的提交资料更新与展期功能,在此之前《配送承诺书》授权期限已满、已过期的均需在4月30日前完成配送授权更新。4月1日之前《配送承诺书》授权期尚未到期的,各配送企业需在4月30日前完成配送授权有效期信息填报,届时会在湘西专区系统发布相关操作手册。配送企业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及时完成配送授权更新、授权有效期信息填报的,系统将自动关闭配送关系,由此带来的影响由企业自行负责。
五、请各配送企业在提交申请时做好信息复核,保证配送申请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填报的相关信息准确、无误。因企业申请时提交虚假资料、过期及无效资料、填报信息错误等产生的影响及后果,均由各企业自行承担。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