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冠脉导引导丝、冠脉导引导管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第三采购年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潮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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