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医疗保障局(分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社会事务局、茂名高新区组织人事局,市医保中心,市直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药品耗材采购和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36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遵照执行。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
标书下载
经销商名录
目录文件
往年评审专家
游客
广东平台珠海价格联动针对哪些产品?
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