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关于医保医用耗材动态维护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2

根据《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目录》有关管理规定,按照目录动态维护工作要求,我局近期组织专家完成了医保医用耗材申报数据的梳理和评审工作,现将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耗材目录信息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存在的问题,可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反映。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监督电话:0951-5166859、5166015。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951-5054035。

接受电话反映和来访反映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留言板
imm暂时无人发言

游客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