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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新冠试剂和相关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挂网产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1〕10号)精神,现将新冠试剂和相关耗材集中采购产品挂网产品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二、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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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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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全新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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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2 16:14:26
       
  • 如何界定无在线交易二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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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2 16:15:26
       
  • 属于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是不是指已中标且目前在系统有正常交易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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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2 16:18:41
       
  • 4.文件中提到,在规定时间内,由5家本省三级医院网上申报价格谈判结果,医院如何申报,是不是平台上有医院申报的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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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12 16:19:30
       
  • 一个市区满了10个人的配送名额,再新增需要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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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30 15:04:29
       
  • 浙江配送变更,一次只能变更一家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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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1 11: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