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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试剂组团采购试点产品技术评审入围结果及现场报价相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各相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公立医疗机构检验试剂组团采购试点采购文件》(HZSJZTCG-2025-01)要求,产品技术评审环节已经结束,现将技术评审入围结果及现场报价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评审入围结果

详见附件

二、现场报价安排

采购品种

产品类别

会议日期

签到时间

会议地点

血糖试纸(即时检验POCT)

氧化酶法

2025年12月9日

上午8:00-8:30

杭州市上城区艮山西路288号

东方豪生大酒店2楼

东方红会议室

脱氢酶法

甲型及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免疫层析法/胶体金法

下午1:00-1:30

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

免疫层析法/胶体金法

三、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安排表确定的时间,准时签到;如因企业自身原因未能达到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报价;

2.每个企业不得多于3人,且必须包括1名法定代表授权人,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因故需更改被授权人的,请重新出具新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企业公章),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

四、报价规则

1.报价为产品的实际供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配送企业的配送费用等。

2.同一评审单元下,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原则上只允许申报一个价格,报价单位为“元/人份”;有多张医疗器械注册证进行产品申报的,取其最高有效报价进行价格排名。

3.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未报价或报价价格为0的产品视为放弃报价。

4.报价不得高于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实际在线交易价格和本市参加组团采购公立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

5.中选产品公示后,如省级或省内其他地市采购价格低于中选价格的,按就低原则实行价格联动。

五、中选规则

1.血糖试纸

(1)拟中选规则

A组:申报价格≤最高有效报价0.5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未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A组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B组:申报价格≤最高有效报价0.5倍的,获得拟中选资格;未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由医疗机构在B组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2)增补拟中选规则

价格评审未中选企业,同意申报价格调平至同组拟中选企业的加权平均价的,增补为拟中选企业,仅获得本企业的约定采购量,不能参与调剂量的分配。

2.甲型及乙型流感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

(1)拟中选规则(A组、B组)

申报价格≤最高有效报价的,获得拟中选资格;同组拟中选企业按申报价格从低到高进行排序:

排名1-3名的,获得100%的约定采购量;

排名4-5名的,获得95%的约定采购量;

排名6-7名的,获得90%的约定采购量;

排名第8及以后的,获得85%的约定采购量;

无约定采购量的,将在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如排名末位价格相同的,按意向采购量从高到低排序;无意向采购量的,按有无历史采购记录排序;无历史采购记录的,按产品技术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上均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名。

(2)增补拟中选规则

价格评审未中选企业,同意申报价格调平至同组拟中选企业的加权平均价的,增补为拟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排名按最低档执行,且不能参与调剂量的分配。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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