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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结果(第四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8

各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现将后续审核通过的产品申报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4月20日

二、公示内容

http://www.hbyxjzcg.cn/public_shownew.aspx?type=CA4FD0336C81A37A&tbname=0BF771493D6D3CA7

三、操作流程

请相关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及时登录“医用耗材基础数据库系统”查看,并在“信息确认”栏确认本企业产品的自主报价,未操作的默认为拒绝。对价格有异议的,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投诉模块”进行网上提交。

四、相关要求

1.认真阅读《通知》及其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间确认价格。

2.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实行常态化产品申报,新上市产品按照《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阳光挂网产品申报的通知》要求自行申报。后续本省有新的规定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药品器械采购处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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