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各医疗机构: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经中选企业申请,现将部分中选产品信息予以变更(见附件),变更后的产品信息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关政策仍按省医疗保障局落地实施通知执行,请相关企业继续履行有关协议要求和责任。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
标书下载
经销商名录
目录文件
往年评审专家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