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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省第三、四轮医用耗材期满接续采购签约量填报及中选结果执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大丰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省第三、四轮医用耗材期满接续采购签约量填报及中选结果执行的通知》(苏医保函〔2023〕12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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