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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联动申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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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和《关于开展体外诊断试剂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已对体外诊断试剂挂网价格进行了公示及完成了申投诉处理,现将联动结果予以公布,于4月10日起执行。

公布路径:登录招采子系统(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耗材招采管理-动态调整申请-项目管理-IVD价格联动。

对于涉及公示期申投诉中需进一步核实的情况,将根据最终核实结果,按阳光采购政策和联动通知要求进行处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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