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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公示调整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产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药采〔2021〕203号

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试剂企业:

根据企业自主申请,现有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降低部分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产品安徽省挂网限价,具体如下:

现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递交书面材料至省药采中心(咨询室),逾期不予受理;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予以调整。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12月6日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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