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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6

各有关地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落实药品耗材统一采购配送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卫规〔2021〕6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10月15日。在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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