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市医保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各区(县)医保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强化中选产品使用情况和合同履约情况的监测,保障中选产品的采购供应和使用。
二、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采购年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自2026年2月1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产品的采购量一并纳入本年度协议量统计。
三、按汕医保〔2022〕101号文要求,我局已于2026年1月将2026年度国家(省)集采预付医保基金拨付到位,医疗机构应按要求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执行期间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属地医保部门反馈。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年采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44号).pdf
附件1: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三年).xlsx
附件2:神经介入弹簧圈类医用耗材医疗机构第三年协议采购量.xlsx
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