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6〕105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医疗机构及各相关单位:
按照《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FDQLC-2025-1)》《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GX-ZYZJ2025-01)》《省际联盟缝合线等 5 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24-HC2025-1)》《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GHDL-2026-1)》《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NGZJLC-2025-1)》《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湖南)集中带量采购文件(HNLM-HCDL2025-1)》、《关于执行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5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省医疗保障局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最新安排,现组织相关单位通过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开展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遴选配送企业和网上续签购销三方协议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批次和执行时间
采购批次:结构心脏病封堵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缝合线、注射器、泵用输液器、吸氧管、真空采血管等5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医针具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冠脉介入球囊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输尿管支架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留置针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硬脑(脊)膜补片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止血材料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通用介入类、神经外科类、血液透析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起至2027年7月19日。
二、签订协议时间
2026年7月17日到2026年8月31日。
三、相关机构范围
(一)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相关生产企业。
(二)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上报预采购量的相关医疗机构。
(三)承担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清单配送工作的耗材经营企业。
四、购销协议签订流程
(一)医疗机构、中选生产企业登录山西省医保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配送企业登录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ybj.shanxi.gov.cn/tps-local/#/login),将数字证书关联到平台用户主账号。具体工作流程参照系统内《电子合同签订用户操作手册》。
(二)中选企业通过招采子系统勾选本企业中选产品在各统筹区域配送企业,企业遴选的配送企业应能满足所有报量医疗机构的需求。
(三)医疗机构对某中选产品勾选本机构唯一配送企业。
(四)医疗机构生成合同列表(即“三方购销协议”)。
(五)医疗机构将合同推送给相关配送企业和生产企业。
(六)医疗机构签订合同;配送企业签订合同;生产企业签订合同。
(七)合同签订完成,用户可下载阅览合同文本。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没有领取数字认证的配送企业自行前往数字认证机构进行数字证书的申领。数字证书不指定品牌型号和生产厂商,但必须满足相关技术参数要求(目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备省内开展数字证书业务资质的企业有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联系方式:4006530200;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5513875180)。已经领取山西省药械采购新平台数字证书的单位,不需要重复领取。
(三)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供应,中选企业以统筹区域为单位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面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原则上,生产企业一旦选定配送企业后将无法修改、删除,请在选择提交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四)医疗机构选择配送企业时,原则上一个产品选择1家企业配送。医疗机构选定配送企业,并推送合同后,合同将无法撤销、删除,也不能再更换配送企业。请医疗机构在推送合同前务必确定与配送企业的合作关系。
(五)签订合同时,必须填写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日期戳。盖章时请务必注意盖章位置。
(六)合同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采购和使用省际联盟结构心脏病封堵等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产品。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