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340号
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有关要求,我中心已于申报期结束后完成对企业资质及申报产品的审核工作。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相关材料缺失等原因审核不通过的企业资质及产品,根据省医保局《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企业维护信息情况的回函》,拟开展再次维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及产品范围
按照《关于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采购的公告(一)》有关要求,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8日期间申报审核不通过的企业及产品。
二、维护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维护方式。请相关企业登录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耗材招标”—“带量招标采购”—“部分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医用耗材接续带量”,按文件要求维护企业及产品信息。
(二)时间安排: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
三、相关要求
有关企业要诚实守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再次维护工作,如果填报价格信息时存在虚报、瞒报等行为,将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