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生产(总代)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取消部分中选企业品种中选资格的公告》要求,拟将相关产品取消中选标识,集采标识调整为“未中选”,同时暂停产品采购资格。
现对本市在库相关产品(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前向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提出申诉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4日。
受理时间: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021-31773255、021-31773266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