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疝补片类医用耗材集采期满接续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开展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
(一)医疗机构确定协议采购量
各医疗机构通过原账号密码登录辽宁省医疗保障平台-集中带量采购子系统(https://ggfw.ybj.ln.gov.cn/fill/,以下简称“系统”),进入“疝补片类集采接续项目”,点击“协议采购量”-“协议采购量分量”菜单完成相关操作。各医疗机构完成确认后,须从系统内下载并打印《承诺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医疗机构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并上传。
(二)医保部门数据审核
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登录系统,点击“协议采购量”-“分量信息审核”菜单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协议采购量数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
如医疗机构需要重置密码的,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
三、分量规则
每个产品分组内,将中选企业按可比申报价从低到高排名后,实行梯度带量,分三步确定每一家医疗机构每个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
第一步:确定基础带量比例。根据各中选企业中选规则与中选价格价格水平,梯度确定基础带量比例,详见表-1
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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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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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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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量占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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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量占需求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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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一、二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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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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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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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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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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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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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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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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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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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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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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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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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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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三中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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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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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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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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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剩余量分配。按上述规则确定各中选产品基础量后,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的剩余部分及未中选产品的协议采购量作为剩余量,由医疗机构在能供应全国范围的规则一、二中选企业和获得规则三中选资格的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最大企业中分配剩余量。其他企业不参与剩余量分配。
1.医疗机构可选择已报量中选企业。
2.医疗机构可选择中选价格较低中选企业。
3.医疗机构可选择参与剩余量分配的其他中选企业。
第三步:将第一步基础量和第二步医疗机构自主选择的剩余量一并计入医疗机构年度协议采购量。
四、填报时间
(一)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11月3日17时。
(二)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11月4日17时。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精心组织实施约定采购量的确定工作,落实医疗机构按规则自主确定约定采购量的要求,指导医疗机构选择价格合理的中选产品。
(二)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约定采购量确定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勘误,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辽宁省联系电话:0419-5777019
四川省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