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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网上续签第三年协议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   

所属项目:2022年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 项目编号: 信息来源:查看

摘要:

协议签订时间:2025年1月2日9:00-2025年1月15日17:00

联系电话:0571-1239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号楼1楼省药械采购中心)

正文:

各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工作部署和要求,将开展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网上续签第三年协议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范围

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二、开展对象

已填报首年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企业。

三、协议签订

请各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于2025年1月2日9:00至2025年1月15日17:00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https://zhyb.ybj.zj.gov.cn/#/Index)签订本次集中带量采购续签购销协议。

医疗机构签订路径:耗材交易管理-带量采购管理-合同管理。

企业签订路径:耗材交易结算-合同签订。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续签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做好相关医疗机构指导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协议续签工作。

(二)各医疗机构、各中选企业首年及第二年协议量未完成的,应在第三年(即本年度)继续采购,待整个采购周期结束后,合并统计三个年度协议执行情况。

(三)各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上年实际采购量的95%,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的90%。

联系电话:0571-1239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号楼1楼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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