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耗材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关于通报2024年第四季度医药商业贿赂案源信息的函》要求,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操作规范(2025版)》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的裁量基准(2025版)》,我中心近期了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价工作。中心已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与相关企业进行逐一联系,由于部分企业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已失效,无法取得联系。
截至目前,尚有15家企业(见附件)未及时领取《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拟评定告知书》,现采取公告的方式提醒告知,相关企业可于2025年12月14日前携带法人授权书向我中心领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后即视为送达,中心将正式给予评级,并择期向社会公布企业相关失信情况。
领取地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801室(药品保障部)804室 (耗材保障部)
联系电话:024-23448115(药品保障部)
024-23448117(耗材保障部)
邮 箱:lnszfcgzxycc@qq.com(药品保障部)
lnyyhc@163.com(耗材保障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