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局关于调整诊察、护理和床位等48项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7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为持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经研究,对4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内涵进行动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项目
本次动态调整三类共4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诊察费21项、护理费21项、床位费6项(详见附件)。
二、相关要求
(一)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是全面深化综合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取消药品、耗材改革补偿机制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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