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4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省异地就医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不断推进分级诊疗格局,推动中医优势病种和适宜技术发展,努力向参保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医疗保障服务,2020年我省在12个县(区)开展了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以下简称: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试点,部分市也同步自行开展了试点工作。为落实国家医保待遇清单管理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基层日间病床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是指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时,所患疾病达到普通住院标准且临床认为可以夜间不留院观察治疗的病种。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拟定适宜日间病床收治病种临床诊疗规范,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设置日间病床、合理收治、合理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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