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0
五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及时优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降低疫情防控成本的函》(医保价采函〔2021〕78号)的要求,为降低我区疫情防控和社会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负担,现按照文件要求,就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6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
二、属于政府调拨、社会捐赠的检测试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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