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探索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模式,有效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目前,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累计销售集采药品72.98万元,节约采购费用40.14万元。
试点先行。综合企业意感、管理规范、服务半径、信誉程度等因素,首批确定3家连锁药房6家分店试点销售国家集采药品,采取设置集采药专柜零差价销售模式,执行“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专柜、统一登记”制度。目前,试点零售药店累计采购集采药品89.52万元。
保障供应。与信誉度高、生产实力较强的中选企业加强合作,稳定供货渠道,保证药店采购和销售2次“零差率”。首批选定上年度零售销量较高的治疗糖尿病等3种慢性病种8个品规药品,动态监测,逐步将治疗呼吸道感染、抗病毒等4个品规药品纳入销售目录,满足参保群众常见性、多发病购药需求。
强化监管。制定集采药品进药店管理办法,先后召开2次集采药品进药店问题反馈暨政策培训会。专柜区统一监督标牌,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医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提高抽检抽查频次,累计开展联合督导3次。强化医保支付杠杆驱动,序时结算零售药店医保刷卡额度,预拨采购报量金额30%,减轻药店垫资压力,提高向中选企业回款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