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基金警示教育,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筑牢基金安全防线,现将查实处置的普某某冒用他人医保凭证案例通报如下:
2026年5月,福贡县人民医院开展自查自纠时,发现辖区居民普某某涉嫌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随即将问题线索移送福贡县医疗保障局。经核查,普某某存在冒用他人医保卡就医、违规报销医保基金 5561.34 元行为,其叔叔、婶婶二人协助完成冒名就诊及报销手续。案发后普某某主动全额退还违规报销基金,符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不予行政处罚相关情形。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主动退缴、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等情节,福贡县医疗保障局作出如下处理:1.撤回违规开具的慢病证明;2.对5年内普某某是否有违规报销行为进行倒查;3.对持卡人进行了法治教育,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4.对普某某及其2名亲属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签订了遵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法律法规《承诺书》。
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现已立案侦查。
全州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以案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人证核验、实名就诊制度,守牢基金监管前端关口。广大参保群众要深刻吸取本案教训,妥善保管本人实体医保卡及医保电子凭证,严禁出借、转借、冒用医保凭证等行为。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 “救命钱”,守护基金安全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参与。望社会各界主动开展监督,积极举报各类医保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