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杭州瑞龙大药房有限公司临平三店
法人代表/负责人:余永福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63007066号
你(单位)于 2026年06月02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通受20263007125)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经营范围由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冷藏、冷冻药品)*变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限品种供应)、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
2026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