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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6年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报(四)
发布时间:2026/06/02 信息来源:查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6年4月,上级医保部门推送了一批柳林县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疑点数据,县医保部门要求相关机构对疑点数据进行自查,并对自查结果进行核查,经查发现,柳林城区医院确系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

    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2024年-2025年期间,该机构存在超标准收费、超范围用药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涉及10人次,涉及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27.76元。

    三、处理依据与结果

    以上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截至目前,柳林县医保部门已追回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27.76元,并对相关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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